
注冊證號:國藥準字J20171090
原注冊證號:H20171202
分包裝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71090
公司名稱(英文):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
地址(英文):5 Basel St., P.O.Box 3190, Petach Tikva 4951033, Israel
國家/地區(中文):以色列
國家/地區(英文):Israel
產品名稱(中文):阿法骨化醇軟膠囊
產品名稱(英文):Alfacalcidol soft Capsules
商品名(中文):阿法迪三
劑型(中文):膠囊劑
規格(中文):0.25μg
包裝規格(中文):每盒10粒;每盒20粒
生產廠商(英文):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
廠商地址(英文):18 Eli Hurvitz St., Ind. Zone, P.O. Box 353, Kfar Saba, 4410202, Israel
廠商國家/地區(中文):以色列
廠商國家/地區(英文):Israel
發證日期:2017-12-20
分包裝企業名稱:昆明貝克諾頓制藥有限公司
分包裝企業地址:昆明市西郊七公里
分包裝文號批準日期:2017-12-20
分包裝文號有效期截止日:2018-06-24
產品類別:化學藥品
藥品本位碼:86905580000504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仁和)服用期間應注意: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發性骨質疏松癥及糖皮質激素過多引起的骨質疏松癥。2.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鈣、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鈣、尿肌酐。3.出現高鈣血癥時須停藥,并予有關處理,待血鈣恢復正常,按末次劑量減半給藥。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海德威)服用期間應注意: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發性骨質疏松癥及糖皮質激素過多引起的骨質疏松癥。2.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鈣、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鈣、尿肌酐。3.出現高鈣血癥時須停藥,并予有關處理,待血鈣恢復正常,按末次劑量減半給藥。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依安凡)用于治療內源性1,25-二羥基維生素D3產生不足導致的鈣代謝紊亂性疾病。例如腎性骨營養不良、術后性或特發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癥、假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癥、作為第三性甲狀腺功能亢進的輔助治療、抗維生素D性佝僂病或骨軟化癥。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依安凡)為軟膠囊劑,內含淡黃色油狀液。已知對1α-羥基維生素D3、維生素D及其類似物或衍生物過敏者禁用本品,有高鈣血癥的生化指標證據者禁用本品,有維生素D過量證據者禁用本品。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法能)適用于骨質疏松癥;佝僂病和軟骨病;腎性骨病;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癥。口服:成人,骨質疏松癥和慢性腎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醫囑。兒童,應遵醫囑。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鈣、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鈣、尿肌酐。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奧司惠)適用于佝僂病和軟骨病、腎性骨病、骨質疏松癥、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癥。口服:骨質疏松癥:首劑量0.5μg/天。或遵醫囑。兒童,應遵醫囑。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鈣、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鈣、尿肌酐。
摘要:阿法骨化醇膠囊的藥理作用:1.增加小腸和腎小管對鈣的重吸收,抑制甲狀旁腺增生,減少甲狀旁腺激素合成與釋放,抑制骨吸收。2.增加轉化生長因子-b(TGF-b)和胰島素樣生長因子-I(IGF-I)合成,促進膠原和骨基質蛋白合成。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依安凡)適用于:佝僂病和軟骨病;腎性骨病;骨質疏松癥;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癥。本品可以增加腸道鈣磷吸收,所以應監測血清中的鈣磷水平,尤其是對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如果在服用期間出現高血鈣或高尿鈣,應迅速停藥直至血鈣水平恢復正常。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奧森)為軟膠囊,內容物為淡黃色至深黃色油狀液。改善慢性腎功能不全,甲狀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維生素D佝僂病,骨軟化癥患者因維生素D代謝異常的癥狀。如:低血癥,抽搐,骨疼及骨損害。骨質疏松癥。對維生素D及其類似物過敏、具有高鈣血癥、有維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摘要:阿法骨化醇軟膠囊(法能)用于佝僂病,骨軟骨病,腎性骨病,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癥,骨質疏松。骨質疏松癥:首劑量0.5μg/天。其它指癥:首劑量 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體重20kg以上的兒童無腎性骨病者:1μg/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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